安徽企业违法排污将付出“信用代价
2007-05-30 文章来源:江淮晨报
今后,企业违法排污将要付出“信用代价”。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将在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方面受到限制。昨天,省环保局透露,今年起,该局将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通报我省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情况,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决定,今年4月1日起,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省环保局昨天透露,近期,该局将会首次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通报我省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对有关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情况。
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后,因违法排污进入诚信“黑名单”的企业在向商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管理信贷业务时,应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并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申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商业银行将不予提供贷款。”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因为违法排污遭到处罚的企业,一次处罚后,上市公司三年内不准在证券市场融资,非上市企业,三年内,中国证监会不批准上市。
据介绍,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是为了“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的具体举措之一,有利于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而对金融机构来说,此举将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