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该所近日开展了民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13个区、县(市)民营
医疗机构451户,对违法行为较严重的
医疗机构,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的有34起,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的3起,停业整顿2起,还有10余起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的
问题如下:一是以年检和证件
保存人不在为理由,不能出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沈阳皇姑弘益门诊部。
二是超范围执业或使用非卫生
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如沈阳皇姑弘益门诊部、沈阳皇姑关兰西医内科诊所、沈阳皇姑马力西医内科诊所、沈阳九洲
医院、沈阳和平天一门诊部、沈阳曙光泌尿专科
医院、沈阳市天华
医院。
三是违法发布
医疗广告行为。如沈阳九洲
医院、沈阳曙光泌尿专科
医院等。
四是出租或承包科室现象仍然存在。
五是
管理不规范。如医生执业地点未变更,医生无门诊
日志记录,开据
医疗文书上有未出诊医生的印章,相关医学单据上不按要求签名,门诊
日志、处方笺、病志记录项目不全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
问题,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并拟对
问题严重的
医疗机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
机构将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加大对民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监管力度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