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9年第一期(总第二十期)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的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1月至2月对本市27家电视媒体及16家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31次,均在报纸类媒体发布,涉及6种医疗器械产品,违规医疗器械广告中大多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夸大产品适用范围等内容。其中“孝铭肛宝”产品违规发布次数高达17次,其广告中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利用不应使用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规情节严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二、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第一期(总第二十期)北京市违规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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