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昨天(19日)发布今年第1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公告,集中公布了查处的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并对13个严重违法
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些
广告或者属于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
广告,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功效;或者宣传超出批准的内容;或者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都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国家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
指导下
购买药品;保健
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广大消费者谨慎
购买。(记者贾晓宏)
13个严重违法
广告产品
1 陕西君碧莎
制药有限公司 “皮肤病血毒片”
2 广西邦琪药业
有限公司 “桂龙药膏”
3
广州陈李济药厂 “舒筋健腰丸”
4 昆明生达
制药有限公司 “雪胆胃肠丸”
5 陕西东泰
制药有限公司 “银屑胶囊”
6 吉林金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咽炎片”
7 通化永仓药业
有限公司 “强力脑心康片”
8 陕西奥通
科技有限公司 “近视回归镜”
9 保健
食品 “美诺牌减肥便携茶”
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 (
广告标示名称:果茶抽油瘦)
10 国食健字J20050014号 “拉摩力拉牌玛卡片”
11 保健
食品 “依诺宁牌护本胶囊”
卫食健字(2002)第0776号 (
广告标示名称:血樱花)
12 国食健字G20040560号 “金脉牌金脉胶囊”
13 保健
食品 “华纳牌磷脂胶囊”
卫食健进字(2002)第0047号 (
广告标示名称:清脂前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