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药品
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加大对发布违法药品
广告打击力度,
维护公众用药
安全,近日,海南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对在省内发布绝对化夸大疗效的7个违法
广告药品采取暂停
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被暂停
销售的7个药品分别为:美乐力牌磷霉素氨丁三醇颗粒(标示生产单位:Zambon Switzerland Ltd.);藏克牌十五味龙胆花丸(标示生产单位:青海琦鹰汉藏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降糖宁胶囊(标示生产单位:吉林一晟达药业
有限公司);三十六味消渴胶囊(标示生产单位:北海凯运药业
有限公司);驱风通络药酒(标示生产单位:吉林省东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珍珠草牌乙肝舒康胶囊(标示生产单位:杨凌东科麦迪森
制药有限公司);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标示生产单位:南京同仁堂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以来,海南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共查处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131起,采取强制措施停止
销售违法
广告药品12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