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9年第3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09年4-5月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从当前监测情况看,全省4、5月份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总数和严重违法广告的数量均较今年一季度有所增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绝大部分仍是外省的保健食品产品;电视台依旧是我省的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主要发布媒体;除个别报刊外,大多数报刊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较少,总体情况较好。本期公告共汇总全省监测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38件,涉及27个品种,其中,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标示为双奇胶囊)、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发布的违法广告情节严重且次数较多。我局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上述三个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此外依诺宁牌护本胶囊(广告中标示为血樱花),厚德牌蜂胶软胶囊等产品广告违法情节也较严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采取综合监管措施,要加强对电视台、个别报刊媒体和省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及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浙江省2009年第三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名单.doc
二○○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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