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7 08:26:04
文章来源:
新民网
近日,屯溪区
工商分局柏树所对辖区一保健
食品经营户的夸大宣传行为,依法予以了查处。
11月下旬,柏树
工商所接到线索,对上塘新村某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了
调查。经查,当事人张某于2009年5月份从
江苏省南京市购进“中科牌唐安胶囊”和“新牌甲尔胶囊”用于
销售。在这两种产品的外
包装盒上,标注有保健
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以此判断,该两种产品均属于保健
食品行列。但是,张某利用召集老年人在
酒店举办所谓“联谊会”、发放报纸和宣传手册等
方式,宣称其产品有治疗糖尿病、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
医疗效果,甚至宣称服用后,“98%患者都可以停服其他降糖药”。
屯溪区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
广告法》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鉴此,屯溪区
工商分局依法对张某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