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眼镜防治近视又防驼?虚假广告骗人遭处罚

戴眼镜防治近视又防驼?虚假广告骗人遭处罚
2009-12-01 08:41:13 文章来源: 新华网广安分频道
  11月27日,广安市城南沈某利用宣传单、记事本、宣传栏等对自己销售的眼镜进行虚假宣传,被广安市工商直属分局处以了罚款5000元。
  沈某于2009年6月初开始在广安市城南从事眼镜经营,开业时就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了“致青少年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资料和有该眼镜宣传内容的记事本各800份用于向顾客散发,同时还领取了一种名为“开启明亮之窗”的宣传资料放置在店内供顾客翻阅。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门市内设置的宣传栏和有该眼镜宣传内容的记事本上虚假宣称该眼镜是“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国近视眼防治工作专家指导组联合指定青少年防治近视专用品牌”;在宣传栏中虚假宣称该眼镜有“抑制神经衰弱、失眠、消除视疲劳”功效;在“致青少年及家长的一封信”上虚假宣称该眼镜“根据人眼看近时不同距离自动改变度数、不仅矫正斜视、还能端正孩子坐姿、预防驼背”;在“开启明亮之窗”宣传资料上虚假宣称“近视度数不再加深 100天减轻50—100度 300度近视完全可以摘掉眼镜”,所有宣传把个普通近视眼镜吹得神乎其神,以此欺骗广大消费者,从而大量招揽生意。至2009年9月5日被工商直属分局查获时,沈某已使用“致青少年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资料和有该眼镜宣传内容的记事本各300份,共获销货款6万多元。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有关规定,直属分局遂依法对其进行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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