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5 09:35:17
文章来源:
牡丹晚报
违法发布
手机短信医疗广告,雇佣“无证”执业人员。4日,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
调查结果,菏泽市通报菏泽
清华医院违法执业行为。
12月2日上午,市卫监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菏泽
清华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9名医生在不同诊室执业, 其中1人为
助理,7人为执业医师, B超室执业医生姜某某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执业。9名护理人员,其中2人未变更执业地点,1人无护士证。从医护人员提供《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发现,
广告发布媒体是
影视、报纸、户外。在妇科门诊手术室的记录本上,2009年11月14日、16、19日患者流产手术记录表
显示,3天接受流产手术者均为同一人车某某。
通过
调查得知,菏泽
清华医院为2009年6月5日核发的综合
医院,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外、眼、耳鼻咽喉、
中医(门诊)、急诊医学、妇产科及生殖
健康与不孕症专业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均为黄某某,黄某某承认利用
手机短信向
社会发布
医疗信息。根据检查,卫监执法人员责令
医院立即停止姜某某、王某、李某某的执业,停止利用
手机短信发布
医疗广告业务,严格按照《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许可证内容、
方式发布
医疗信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