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09:38:22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近日,南岸
工商分局龙门浩
工商所接群众举报,在南岸区上新街前驱路查获一起虚假宣传案。
经查,当事人于2009年9月20日从南岸区南坪某药店购进“纳米骨宝”钙片,共计 300盒、“虫草海狗肾宝酒”500瓶,净含量:250毫升/瓶。当事人为了增加
销售额,于 2009年9月21日以每份1角的
价格在南岸区前驱路277-1号经营者熊永生的经营场所印制宣传单20000张,其宣传单上印有“缺钙引起的抽筋现象三天见效”等内容。并将上述宣传单15000份散发给中老年人,凡凭宣传单购卖5盒“纳米骨宝”钙片并赠送1瓶“虫草海狗肾宝酒”。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
工商局《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
广告发布者发布
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的作用的违法行为;该所已立案
调查,目前此案在进一步
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