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涉嫌虚假宣传 责令停止

四川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涉嫌虚假宣传 责令停止
2009-12-10 09:30:01 文章来源: 成都商报 
  因涉嫌虚假宣传,“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昨被责令立即搬出政府大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和此中心没有任何瓜葛
  12月9日,因涉嫌对外虚假宣传致部分企业“上当受骗”,在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租房办公的“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责令立即搬离政府大院。
  企业反映:
  啥机构,办证产品可免检?
  “永兴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有一家单位,自称办一个产品合格证书,产品2年内可享受免检,这是不是有猫腻哦?”连日来,多家企业向本报反映,一家驻扎在永兴巷省政府第二办公区的机构,对外宣称只要交钱办证便可享受产品免检的“特殊待遇”。
  四川美亚科技有限公司的武先生称,今年9月,公司把一批新产品送去质检,刚拿到检测报告不久,便接到一名朱姓女子的电话。朱自称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随后还发来两份传真文件,一份抬头是“四川省技术监督文件”;另一份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保名防伪系统关于开展‘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通知”。“对方在电话中称,‘你们如果加入12365保名防伪网,以后可以享受产品免检。除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抽检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平常就不会对你们的产品再进行抽检!’”
  然而当他拿着资料到永兴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办证时,却发现文件上的公章写着“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并非“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因感觉蹊跷,他停止了办证,打电话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这只是企业行为”。
  几乎同时,位于温江海峡两岸科技园的四川强劲奥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也接到了该机构的传真及同样的电话。该公司负责人周女士说,“当天我们进入大楼办证,问了好几个部门,都说不知道有这个机构。我当时就在想会不会是‘歪摊摊’,但想到他们能在省政府大院办公,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在交纳了2000元后,公司很快拿到了一个“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证书。
  防伪中心:
  纯属员工个人行为,马上开除
  12月8日,记者打电话到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接电话的正是该单位的朱老师。朱老师称,只要缴纳2000元,就可以办一个“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证书,以后除了国家规定的必须抽检的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不再安排市场抽检。此外“还会把你们单位的名字在网上公示出来”,以后遇到抽检,他们还可以出面“勾兑”。
  记者随后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实此事,相关处室答复称,此中心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任何“瓜葛”,“任何单位不可能办了证就可以享受产品免检”。
  12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永兴巷实地调查发现,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位于省政府大院综合楼19楼13号房间。该中心法人代表胡青山称,中心收取的2000元钱是服务费。“不能免检,以后单位遇到麻烦,可以免费向我们咨询!”胡青山说。
  随后,记者把相关情况反映给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经营科相关负责人立即通知胡青山前往办公室接受调查
  在经营科办公室,胡青山当着记者的面称,冒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企业打电话,而且承诺办了证可以享受免检,这只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一直强调不能虚假宣传,不能冒充政府部门”,公司决定立即对朱老师除名。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涉嫌虚假宣传,马上搬出大院
  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相关负责人称,省级机关有几大厅局目前在永兴巷综合办公区办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大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后勤物管服务。在分配办公室时,一般是一个厅局分1-2个楼层,部分厅局办公室出现空闲。“闲着也是浪费,管理中心有时就会把这些闲置的办公室租给一些企业和民间机构。”该负责人查询登记资料发现,综合楼19楼13号办公室此前租给了一家食品公司,但在今年8月前后,该公司又转手将这间办公室租给了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
  “我们在出租办公场地时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从事正当经营,不得有坑蒙拐骗等行为”。由于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涉嫌虚假宣传,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12月9日已责令其立即搬离政府大院,同时还会把此事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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