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0 09:30:01
文章来源:
成都商报
因涉嫌虚假宣传,“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昨被责令立即搬出
政府大院,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和此中心没有任何瓜葛
12月9日,因涉嫌对外虚假宣传致部分企业“上当受骗”,在永兴巷15号省
政府综合办公区租房办公的“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被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永兴巷
管理服务中心责令立即搬离
政府大院。
企业反映:
啥
机构,办证产品可免检?
“永兴巷省
政府综合办公区有一家单位,自称办一个产品合格证书,产品2年内可享受免检,这是不是有猫腻哦?”连日来,多家企业向本报反映,一家驻扎在永兴巷省
政府第二办公区的
机构,对外宣称只要交钱办证便可享受产品免检的“特殊待遇”。
四川美亚科技有限公司的武先生称,今年9月,公司把一批新产品送去质检,刚拿到检测报告不久,便接到一名朱姓女子的电话。朱自称是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随后还发来两份传真
文件,一份抬头是“四川省
技术监督局
文件”;另一份是“四川省
质量技术监督12365保名
防伪系统关于开展‘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
通知”。“对方在电话中称,‘你们如果加入12365保名
防伪网,以后可以享受产品免检。除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抽检外,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平常就不会对你们的产品再进行抽检!’”
然而当他拿着资料到永兴巷省
政府综合办公区办证时,却发现
文件上的公章写着“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并非“四川省
技术监督局”。因感觉蹊跷,他停止了办证,打电话向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这只是企业行为”。
几乎同时,位于温江海峡两岸科技园的四川强劲奥林
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也接到了该
机构的传真及同样的电话。该公司负责人周女士说,“当天我们进入大楼办证,问了好几个部门,都说不知道有这个
机构。我当时就在想会不会是‘歪摊摊’,但想到他们能在省
政府大院办公,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在交纳了2000元后,公司很快拿到了一个“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证书。
防伪中心:
纯属员工个人行为,马上开除
12月8日,记者打电话到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接电话的正是该单位的朱老师。朱老师称,只要缴纳2000元,就可以办一个“质检合格达标会员单位”证书,以后除了国家规定的必须抽检的项目,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不再安排市场抽检。此外“还会把你们单位的名字在网上公示出来”,以后遇到抽检,他们还可以出面“勾兑”。
记者随后向四川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实此事,相关处室答复称,此中心和四川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任何“瓜葛”,“任何单位不可能办了证就可以享受产品免检”。
12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永兴巷实地
调查发现,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位于省
政府大院综合楼19楼13号房间。该中心法人代表胡青山称,中心收取的2000元钱是服务费。“不能免检,以后单位遇到麻烦,可以免费向我们咨询!”胡青山说。
随后,记者把相关情况反映给了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永兴巷
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经营科相关负责人立即
通知胡青山前往办公室接受
调查。
在经营科办公室,胡青山当着记者的面称,冒充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企业打电话,而且承诺办了证可以享受免检,这只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一直强调不能虚假宣传,不能冒充
政府部门”,公司决定立即对朱老师除名。
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
涉嫌虚假宣传,马上搬出大院
永兴巷
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相关负责人称,省级机关有几大厅局目前在永兴巷综合办公区办公,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永兴巷
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大院内的日常
管理工作及后勤物管服务。在分配办公室时,一般是一个厅局分1-2个楼层,部分厅局办公室出现空闲。“闲着也是浪费,
管理中心有时就会把这些闲置的办公室租给一些企业和民间
机构。”该负责人查询登记资料发现,综合楼19楼13号办公室此前租给了一家
食品公司,但在今年8月前后,该公司又转手将这间办公室租给了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
“我们在出租办公场地时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从事正当经营,不得有坑蒙拐骗等行为”。由于四川省
防伪技术推广中心涉嫌虚假宣传,永兴巷
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科12月9日已责令其立即搬离
政府大院,同时还会把此事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