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警示公告
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涉嫌违法 广告警示 公告
2009-12-07 09:47:20
文章来源:
大连日报
近期,大连市 工商局在监管中发现,下列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药品 广告审查办法》、《药品 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 工商局已立案查处。根据《违法 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 公告: 1.七天美(生产厂家:河北太爱肽生物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 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夸大产品功效; 2.通泰胶囊(生产企业: 北京市康而福保健品厂),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使用 专家、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夸大产品功效; 3.花糖贴(生产厂家: 北京盛世 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 医疗器械广告利用 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治疗效果; 4.康寿丸(生产厂家:河南省百泉 制药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 广告利用 医疗机构、 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宣传治疗效果; 5.近视乐滴眼液(生产企业:长春普华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 广告利用 医疗机构、 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宣传治疗效果; 6.马宝丸(生产厂家: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7.维智红鹿参片(生产厂家:宁波诚年药业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8.番桃花毛冬青片(生产厂家:广西医科大学 制药厂);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9.虎杖叶胶囊(生产厂家:云南藤云药业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0.紫花杜鹃胶囊(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 制药总厂);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等 法律规定,大连市 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识别 广告内容,理性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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