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被通报

菏泽一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被通报
2009-12-07 09:46:51 文章来源: 牡丹晚报 
  菏泽一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被卫监通报
  “超范围”发布医疗广告;三日人流者均为同一人;
  中国菏泽网消息 违法发布手机短信医疗广告,雇佣“无证”执业人员。4日,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调查结果,菏泽市通报菏泽清华医院违法执业行为。
  12月2日上午,市卫监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菏泽清华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9名医生在不同诊室执业, 其中1人为助理,7人为执业医师, B超室执业医生姜某某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执业。9名护理人员,其中2人未变更执业地点,1人无护士证。从医护人员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发现,广告发布媒体是影视、报纸、户外。在妇科门诊手术室的记录本上,2009年11月14日、16、19日患者流产手术记录表显示,3天接受流产手术者均为同一人车某某。
  通过调查得知,菏泽清华医院为2009年6月5日核发的综合医院,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外、眼、耳鼻咽喉、中医(门诊)、急诊医学、妇产科及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均为黄某某,黄某某承认利用手机短信社会发布医疗信息。根据检查,卫监执法人员责令医院立即停止姜某某、王某、李某某的执业,停止利用手机短信发布医疗广告业务,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许可证内容、方式发布医疗信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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