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2009年度涉嫌严重违法
广告监测
公告 成都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通过监测发现
广告名称为“美鲨马”、“鹿腺肽软胶囊”、“伟坚6号”、“鹿强神”等保健产品
广告内容存在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问题,严重违反了《
广告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其涉嫌违法行为表现为。一是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范围,宣传具有治疗作用或借助宣传所含的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产品具有治疗作用。三是擅自改变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市
工商局对以上涉嫌违法
广告,已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将依法查处。特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识别
广告内容,理性
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