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7 07:32:56
文章来源:
宁夏日报
1月25日,宁夏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向社会通报去年以来采取暂停销售强制措施的10大违法药品和
医疗器械广告。
云南滇中药业生产的喘络通胶囊 (国药准字Z20025126)、吉林万通药业
集团梅河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升风痛片(国药准字Z22025161)无备案,无
广告批准文号,利用公众人物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篡改了药监部门
审批的内容;吉林省力胜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胎胶囊(国药准字Z22025650),利用
专家、患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严重篡改了药监部门
审批的内容、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吉林省东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驱风通络药酒(国药准字Z22026501)、
北京同仁堂(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同仁堂活胃胶囊 (国药准字Z11020699),无备案,无
广告批准文号,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违法宣传;内蒙古鸿茅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国药准字Z15020795)利用公众人物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夸大功能主治,篡改药监部门
审批的内容;吉林百姓堂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救尔心胶囊(国药准字Z22024982)、
广州白云山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
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 (国药准字Z20025447),利用
专家、患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严重篡改药监部门
审批的内容;浙江杭康
生物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 (国药准字Z20000130),无
广告批准文号,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利用儿童形象作证明,违法宣传;青岛伍龙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超强辐射治疗器(鲁药械广审(文)第2009020003号),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
医疗机构、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为产品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