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9 09:23:49
文章来源:
大连日报
近期,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下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保健
用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药品
广告审查办法》、《药品
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根据《违法
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
公告:
1.竹红菌素软膏(生产厂家:昆明振华
制药厂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2.尿毒排析散(生产厂家:通化方大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3.邵霞龄“温阳解热片”(生产厂家:辽宁好护士药业
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4.气血双生合剂(生产厂家:云南世康
制药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
广告擅自篡改
广告审批内容,夸大产品功效;
5.兰格熊胆救心丹(生产厂家:哈尔滨兰格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6.“文公牌”天麻软胶囊(生产厂家:上海安塞纳
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7.“天天健康牌”民康胶囊(生产厂家:福建前峰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8.清泉柳降糖神茶(生产厂家:江西省修水神茶
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9.三蛇粉胶囊(生产厂家:德清县莫干山蛇类
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0.“恒丰园牌”蜂胶软胶囊(生产厂家:中外合资浙江江山恒亮峰产品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1.“黄金火灸被”,(生产厂家:天津市多乐康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识别
广告内容,理性
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
201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