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7 09:26:17
文章来源:
千龙网
关于发布2009年第2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药品监督
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监督
管理,整治违法发布
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
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
管理法》和《药品
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
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
广告公告。
2009年7月至12月,各省(区、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
广告20293次、违法
医疗器械广告2278次、违法保健
食品广告5624次。12个省(区、市)共撤销49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
广告批准文号;23个省(区、市)对违法
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427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违法
广告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
广告频次高的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进行汇总发布。
一、昆明生达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胆胃肠丸”,其功能主治为“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脘冷痛、嗳气吞酸、便溏及胃、十二指肠溃疡、十二指肠炎、直肠炎表现为上述症状者”。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 “神奇血胆胃肠丸治愈胃肠疾病永不复发,是世界唯一全面
修复黏膜基,彻底治愈老胃炎、老胃病的专利产品”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通化永仓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片”,其功能主治为“改善循环,活血化瘀,安神宁心。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头痛眩晕、神经衰弱”。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短短一年它成功的救治了27.2万脑中风、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患者;书写了心脑血管疾病治疗史上一个新的奇迹”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陕西君碧莎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皮肤病血毒片”,其功能主治为“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齇,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该产品“6分钟杀毒止痒,10分钟清毒活细胞,24小时除癣换肤;透皮吸收,排毒
速度超出传统药物200倍;一夜换肤看得见,绿色,安全,不损肝肾”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宝鸡秦昆
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分清五淋丸”, 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泻火,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淋证,症见小便黄赤、尿频尿急、尿道灼热涩痛”。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该产品“服用当天灼热感消失,服用3天小便疼痛感消失,只需服用1个周期就能彻底告别泌尿系疾病,服用2个周期泌尿性疾病不再复发”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
广告中宣传名称:丹神抗骨丸)”,功能主治为“补腰肾,强筋骨,活血,利气,止痛。用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腰椎炎),颈椎综合症,骨刺等骨质增生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 “进口黑药专攻腰间盘突出、使我国的腰间盘突出治疗首次实现了非手术治愈;吃完4个疗程就全好”等。该
广告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河南百年康鑫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功能主治为“舒筋活血,补虚祛风。用于腰腿疼痛,四肢麻木,筋骨酸重”。
广告宣称该产品“可快速清除体内两毒及代谢垃圾、消除肢体麻木、其效如神”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吉林省辉南辉发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心脑通胶囊(
广告中宣传名称:甲乙抗栓)”,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开窍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中风,中经络,及冠心病、心绞痛”。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
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新栓老栓一并除;服用1-2个疗程冠心病、心绞痛的症状
基本消失,2-3个疗程脑血栓、脑栓塞、中风偏瘫患者生活
基本自理,坚持服用3-6个疗程一般的病人10年之内心脑血管疾病不再复发”等。该
广告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
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八、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其功能主治为“补益肝肾,强健筋骨,驱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腰膝酸痛”。
广告宣称该产品为“腰间盘突出专用药、快治腰突不复发;3天快速止痛,3阶段全面康复”等。该
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保健
食品“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
广告宣称“经各大医院,数万例临床证明:服用该产品1周大便恢复正常;2-3周炎症、溃疡面开始
修复;4-5周连感冒也少了、浅表性胃炎3个月根除”。该
广告产品保健功能的宣传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警示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
购买药品;保健
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广大消费者谨慎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