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通报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广告监测情况
工商总局通报2009年第 四季度全国 广告监测情况
2010-04-08 08:25:54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湖北省 工商局获悉,近期,国家 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对2009年第 四季度全国部分媒体 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抽查。 部分违法率较高的媒体 广告发布情况: (一)生活报(黑龙江) 广告违法率为 64.1%,其中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79.17%, 保健 食品广告违法率为75%。违法表现主要是药品、保健 食品广告未经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夸大产品疗效等内容。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5日B23版发布的灰黄补肾丸药品 广告,12月5日A06版发布的同仁强劲胶囊保健 食品广告。 (二)金陵晚报( 江苏) 广告违法率为63.33%, 其中保健 食品广告和 医疗广告违法率均为75%。违法表现主要是 医疗广告宣传诊疗 技术,保健 食品广告宣传疗效,含有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等内容。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3日A13版发布的 中国(南京)现代长城泌尿生殖医学科学 研究治疗中心 医疗广告,12月3日D09版发布的BK(濞克)保健 食品广告。 (三)燕赵都市报(河北) 广告违法率为60.94%, 其中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84.62%, 保健 食品广告违法率为66.67%。违法表现主要是药品 广告使用患者名义证明产品疗效,保健 食品广告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等。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5日5版发布的肾炎温阳解热片药品 广告,12月3日A4版发布的勃喜牌藏域景天胶囊保健 食品广告。 (四)南国都市报(广西) 广告违法率为58.54%,其中保健 食品广告违法率为 85.71%, 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50.00%。违法表现主要是保健 食品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药品 广告中含有使用 专家、患者名义证明产品功效的内容等。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3日A09版发布的梨花降压藤茶保健 食品广告,12月4日B21版发布的腰椎痹痛丸药品 广告。 (五)楚天都市报(湖北) 广告违法率为54.55%, 其中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100% , 医疗广告违法率为37.93%。违法表现主要是药品 广告中含有使用 专家、患者名义证明疗效的内容, 医疗广告未经 审批发布。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3日A21版发布的鸿毛药酒药品 广告,12月4日E50版发布的武汉仁爱 医院医疗广告。 (六)长春晚报 广告违法率为54.29%,其中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91.67%,保健 食品广告违法率为50%。违法表现主要是保健 食品广告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药品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保证疗效的断言等内容。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4日9版发布的康医生山玫胶囊药品 广告,12月4日11版发布的元盛糖泰保健 食品广告。 (七)海峡都市报(福建) 广告违法率为47.42%,其中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85.71%, 医疗广告违法率为38.24%。违法表现主要是药品 广告使用 专家患者名义证明疗效, 医疗广告宣传诊疗 技术。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4日A48版发布的福州肛泰肛肠 医院医疗广告,12月3日A32版发布的北奇神好汉两粒帮软胶囊药品 广告。 (八)大连卫视 广告违法率为27.54%,其中 医疗广告违法率为39.60%, 药品 广告违法率为17.02%。违法表现主要是 医疗、药品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使用 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等内容。其中典型违法 广告为12月23日发布的大连航天 医院医疗广告和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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