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 09:13:56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记者14日从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获悉,国家
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和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违法
广告公告,公布2010年第一季度违法
广告监测情况,并对6家发布严重违法
广告的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据悉,2010年第一季度,国家
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和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在监测中发现,一些报纸媒体仍在发布违法低俗不良药品
广告。这些违法
广告夸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内容格调低下,用语低俗,严重违反
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这6家媒体发布严重违反
广告的具体情况是:《沈阳晚报》2010年1月21日、18日发布的吉林亚泰明星
制药有限公司“回春胶囊”处方药品
广告;《桂林晚报》2010年1月4日发布的山西省临汾健民
制药厂“回春如意胶囊”药品
广告;《每日新报》(天津)2010年1月5日、7日发布的新疆奇康哈博维药
有限公司“固精麦斯哈片”药品
广告;《大河报》(河南)2010年1月1日、《大河
健康报》(河南)2010年1月22日发布的和田维吾尔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罗补甫克比日丸”处方药品
广告;《河南商报》2010年1月9日发布的泉州中侨(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还原固精丸”处方药品
广告。
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将依法分别对违法
广告、相关企业和产品进行查处,并建议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发布违法低俗不良药品
广告的媒体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