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下列
医疗、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药品
广告审查办法》、《药品
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根据《违法
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
公告:
1.大连九州
医院,主要违法内容:利用
新闻形式、
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
医疗广告;涉及
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治疗性功能障碍等。
2.大连阳光
医院,主要违法内容:利用
新闻形式、
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
医疗广告;涉及
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治疗性功能障碍等。
3.大连航天
医院,主要违法内容:利用患者、
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4.桑枝颗粒,(生产厂家:青岛正大海尔制药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
广告擅自篡改
广告审批内容,夸大产品功效。
5.丹神抗骨质增生丸,(生产厂家:乌兰浩特中蒙制药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
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利用
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6.十五味乳鹏丸,(生产厂家:甘南佛阁藏药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7.骨三通远红外骨痛贴,(生产厂家:安徽神韵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
医疗器械
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8.花果素牌百仁胶囊,(生产厂家:华黎士健康产业[西安]
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9.华萸牌山萸果汁,(生产厂家:山西华萸保健
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0.同仁活肾片,(生产厂家:陕西天龙
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大连市
工商行政
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识别
广告内容,理性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