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近日发布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广告的警示
公告,曝光
广告违法产品并移送
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
广告宣传,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
购买药品。
根据
公告,4种药品、1种
医疗器械广告违法:
一、云南通用善美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溶栓脑通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006。,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
电视2台发布违法
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且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
二、鹤壁市中药
有限公司生产的“慰长舒”,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3011,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
电视1台发布违法
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且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
三、乌兰浩特中蒙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四味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63420。该药品为处方药,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
电视2台发布违法
广告,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贵州家诚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解毒止泻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810。该药品为非处方药,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
电视1台发布违法
广告,
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等形象作证明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上海太昊生物
科技医药
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马寺痛消贴”,注册号为: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该
医疗器械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且在
广告中利用患者形象为产品功效做宣传,绝大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