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赞臣在北京《免疫预防接种证》刊登违法广告

美赞臣在北京《免疫预防接种证》刊登违法广告
2010-05-04 09:34:59 文章来源: 孕婴童商务

美赞臣在北京《免疫预防接种证》刊登违法广告
美赞臣在北京《免疫预防接种证》刊登违法广告

  近日,公民张亚东向北京工商局收到一份提请查处北京市卫生局《免疫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刊登虚假有害广告的建议函。提出建议的以公民身份建议该局行使法定职责,作出处罚决定,纠正违法行为,责令违法主体作出补救措施。经孕婴童商务网了解,在接种证进行刊登的违法广告美赞臣奶粉的宣传。
  美赞臣在接种证刊登违法广告
  张亚东在接受据法制日报记者姚芃采访时表示,近日他为出生1个月的孩子办理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时看到,在北京市卫生局所颁发的2009年1月版接种证上,刊登有若干母乳代用品广告。张亚东认为,北京市卫生局在接种证上刊登了涉嫌虚假、有害的母乳代用品广告
  在4月孕婴童商务网就曾报道贝因美奶粉、雅培奶粉和惠氏奶粉等多起涉嫌违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违法广告或促销案例。婴童产业研究中心有关分析师认识,接种证上所刊登的广告内容,是禁止用于商业广告的违法内容。
  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对配方奶粉、配方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禁止“人乳化”的宣传;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和宣传信。《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也规定: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的广告宣传。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
  办法第四、第十六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进行管理。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五条规定:‘对本守则范围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广告宣传、赠送样品、或在零售一级直接劝诱消费者购买的任何其它推销活动,例如:特别展览、折扣赠券、奖金、特价出售、亏本出售、搭配出售。’”
  美赞臣已经在我国经营多年,此前已在多次母乳代用品督查中被发现存在问题,由媒体和消协等进行了曝光。婴童产业研究中心有关人士称,美赞臣的行为属于知法犯法。
  美赞臣产品安全性存疑
  美赞臣在接种证上的产品广告主题是美赞臣奶粉含有所谓“可使婴儿变聪明”的SA成分。此前孕婴童商务网已经报道过,以该广告宣称的品牌形象为共同特征的系列产品,可能含有所谓“可使婴儿变聪明”的SA成分,而SA成分仅仅经过了白鼠等动物的临床试验。把动物实验有效的产品直接用于婴儿不具备安全性。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功能性食品都要申报国家权威部门临床实验检测评审。国际通用的《食品现代化法》明确规定,动物试验有助于加深对于营养机制的了解,但没有经过人体试验证明就用于商业广告是被禁止的。一种产品没有经过申报及科学实验论证就在市面上流通,这种产品属于工商部门查罚的对象,在政府发放的证件上发布这种产品广告误导性更严重。
  其次,接种证所刊某品牌广告的产品内,添加有所谓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专用的初乳碱性蛋白(又称“成骨因子”、CBP)。但是,根据我国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通告,初乳碱性蛋白为新资源食品,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相关乳制品产业研究人士向孕婴童商务网表示,《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太轻,就是每天罚一次,对美赞臣这类企业的业绩也不会有太多影响。婴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在相关规定进行更严格的完善之前,主要还是靠企业负责人自身的道德和企业从社会责任角度来约束本身的行为。
【字体:大 中 小 】 【推荐给朋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