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07:45:45
文章来源:
城市晚报
近日,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2010年1月份部分报纸药品、
医疗器械和保健
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对我省43家药品生产企业的58个违法
广告药品进行了通报。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近日召开了“违法
广告发布企业法人约谈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
根据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的
通知》“七个一律”的要求,省局决定对违法发布
广告的前列回春胶囊等58个药品进行监督抽验,并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涉及的品种进行抽验,检验
结果汇总后及时上报省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