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
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健
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保健
食品违法
广告案件112起。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
福建省各级
工商机关加强对报刊、
互联网等媒体刊登的保健
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以及时发现违法
广告。
据
统计,厦门市
工商局通过监测共发现涉嫌违法保健
食品广告30条次,其中严重违法
广告7条次。
泉州市
工商局充分利用数字化媒体
广告监测
系统,制定并落实
广告监测
工作规范,监测出12件涉嫌违法保健
食品广告。执法人员发现一般违法
广告,立即
通知其发布媒体及时更改;发现严重违法
广告,及时责令其发布媒体停止刊登,并对其作相应处罚。
福建省
工商机关还积极加强案件查处
工作,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
福鼎市
工商局查处了该市广播
电视台刊播的“百味舒口服液”、“喜来乐胶囊”等违法
食品、保健
食品电视广告,责令发布单位停止发布违法
广告,并依法处以罚款。
建阳市
工商局查处建阳市杨祖大药房发布的“鹿腺酶”、“美国男帝”、“生力康胶囊”等违法保健
食品电视广告,责令发布单位进行更正。
莆田市荔城区
工商局没收含违法宣传内容的“天天清”保健茶印刷品
广告100多份。
漳州市
工商机关在办案中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保健
食品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守法经营,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同时,
福建省
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基层
工商所及检查大队的力量,严格监督辖区内经销保健
食品的药店、保健
食品专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的
广告发布行为,对户外
广告牌、店堂招牌、印刷品等形式的保健
食品广告进行拉网式清查。福州市
工商局在整治行动中注重查主体资格、查功能宣传、查
包装标志、查产品
质量,全面细致地排查违法
广告。
漳州市龙文区
工商局及时整理辖区内保健
食品经销单位的名单及其
基本信息,发给执法办案单位,加强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
各地
工商机关还通过与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保健
食品广告联合检查,有效遏制了保健
食品经营单位的违法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