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至4月,温岭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对辖区内各媒体发布的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部分药械保健
食品广告宣传的产品功效、功能主治、使用人群等超出了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范围,有的甚至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此类
广告均已移送
工商部门处理。根据《违法
广告通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今年监测发现的违法
广告予以通报。一、“宏兴息喘丸”药品
广告。该
广告以
专家讲座形式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服用后能彻底拔死痰、治咳喘并且修粘膜、防复发。做到一盒不咳,两盒不喘,三个月根治老咳喘,彻底打破咳喘无法根治的历史。该
广告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使用绝对化
语言。
二、“耳通三宝胶囊”药品
广告。该
广告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按疗程服用后,能彻底治愈各种耳聋耳鸣症状,即使是被医生诊断为医治无效,病情长达几十年的也能治愈。该
广告批准文号已过期,利用医生、患者、消费者形象及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绝对化
语言。
三、“紫灯胶囊”药品
广告。该
广告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颈腰椎病患者服用后,轻度患者一疗程康复,中度患者两个疗程康复,坚持服用三个疗程以上,重度患者
临床康复。该
广告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利用
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绝对化
语言。
四、“鹿胎胶囊”药品
广告。该
广告以
专家讲座形式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服用一个疗程,皱纹消失,面色红润。服用三个疗程,妇科炎症全部消失,精神
状态彻底好转。该
广告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利用
专家、患者形象及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绝对化
语言。
五、“解毒止泻胶囊”药品
广告。该
广告以
专家讲座形式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药品具有快治肠病不留根的功效。服用十分钟,快速止泻、止疼痛;服用十五天,告别肠炎、结肠炎;还能清肠毒,防复发。该
广告擅自篡改
审批内容,利用
专家、患者形象及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绝对化
语言。
六、“血樱花护本胶囊”保健
食品广告。该
广告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洗血
专家血樱花,源自日本古方,混配中药成分,刷掉血毒垢,洗去血垃圾,轻松告别高血压,降压、稳压、防猝死。该
广告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宣传治疗作用,利用
专家、患者、消费者形象及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绝对化
语言。
七、“白花蛇七层透骨贴”
医疗器械广告。该
广告在温岭
电视台发布。
广告称:类风湿关节炎、骨质增生、肩周炎、颈腰椎病、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等,哪痛贴哪,一贴就好。该
广告未经
审批擅自发布,宣传治疗作用,使用绝对化
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