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查处违法
广告药品的紧急
通知。
通知指出,监测发现有些药品零售企业无视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仍在
销售药监部门采取暂停
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
广告药品,影响十分恶劣。 《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采取行动,对已经采取暂停
销售的违法
广告药品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同时要检查辖区内经营违法
广告药品的企业药品购进
渠道、购货凭证等,重点查验是否有合法票据、是否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处方药是否凭处方
销售等,必要时应对可疑药品抽样,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同时以后要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已经暂停
销售的违法
广告药品名单
陕西华西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大将丸”(
广告中标示为“苗药青大将丸”)、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质增生丸”(
广告中标示为“丹神抗骨丸”)、辽宁华鑫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疏风再造丸”(
广告中标示为“如一再造丸”)、昆明生达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胆胃肠丸”(
广告中标示为“神奇雪胆胃肠丸”)、陕西健民
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癣夏塔热片”(
广告中标示为“久正百癣片”)及消朦片(
广告中标示为“久正消朦片”)、云南滇中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喘络通胶囊”、鹤壁市中药
有限公司生产的“活血壮筋胶囊”、吉林省辉南辉发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心脑通胶囊(
广告中宣称为“甲乙抗栓”、“抗栓心脑通”)。
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济宁市古槐药店、职工大药房、仁安大药房、新正大药房、兖州天健药店、曲阜育德药栈、泗水春源堂大药房、鱼台康福大药房、金乡东方大药房、邹城康正大药房、邹城大华药店、邹城一正大药房、汶上益民药店、嘉祥利民药店、嘉祥三星堂药店,微山永康大药房,微山广场大药房、梁山
医药公司
医药商场、梁山
医药公司第一零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