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3 08:15:46
文章来源:
新华报业网
以免费体验的名义招揽消费者,以夸大治病效果推销产品,“喜来健”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日前被
工商部门查处,这标志着温热理疗床市场乱象正在被有效遏制。
江苏省宿迁
工商局宿城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检查时,发现设在一
商城内的康缘喜来健
医疗器械经营部正在进行喜来健
医疗器械的宣传及体验活动,有1人正在给20余名老人讲授
健康及喜来健
医疗器械知识。店内
有10张喜来健温热理疗床,每张床上有1名老人接受理疗。在店内墙上悬挂的框子内有对
医疗器械临床观察
结果、前列腺等治疗效果及治愈率的说明。桌子上有若干喜来健
医疗器械宣传品及宣传手册。喜来健
医疗器械免费体验中心宣传单称:“全世界最先进的
医疗设备——喜来健温热理疗床……既可治疗又可保健,是目前防病治病的良好仪器。”当事人提供不出《
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广告审查手续及喜来健
医疗器械的治疗效果证明
文件。
执法人员查明,康缘喜来健
医疗器械经营部采取现场授课、免费让消费者体验、在经营场所张贴、散发喜来健
医疗器械宣传材料及现场演示说明等方法,对喜来健
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产品性能作虚假宣传并进行
销售。当事人的宣传内容称:“喜来健
医疗器械对糖尿病、习惯性便秘等17种病症有效率高达80%以上。”与经国家
审批的CGM-3500I型喜来健
医疗器产品适用范围10种不相符。另外,当事人授课用的《十五个部位讲义》多媒体课件称喜来健家用温热治疗仪能治膀胱炎、胃病、健忘症、糖尿病等病症,当事人的宣传行为,属虚假宣传,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
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
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所指。从成立至案发时止,该场所免费为患者体验、授课约1.6万余人次,当事人按时价
销售喜来健温热治疗床1张。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采用雇佣员工讲课、免费让消费者体验、在经营场所张贴、散发喜来健温热治疗床宣传材料、现场演示说明的方法,对喜来健温热治疗床的适用范围、用途作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销售喜来健温热治疗床的行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其他方法”所指,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采用多种虚假宣传方法,进行喜来健温热治疗床
销售,主观上存在故意、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由于当事人有积极配合
调查处理、立即改正行为,执法部门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不正当
销售行为;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