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仁济医院、新雅医院等违规发布广告被罚

呼和浩特仁济医院、新雅医院等违规发布广告被罚
2010-06-18 08:24:24 文章来源: 中国质检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针对五家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问题进行通报,并对违法机构进行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处罚。根据群众举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监督所对呼和浩特仁济医院、呼和浩特新雅医院、呼和浩特永康医院以及武警总队医院、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医院医疗机构于4月13日、14日在北方新报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经查,五家医疗机构在发布医疗广告中,违反了国家《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决定,撤销呼和浩特仁济医院、呼和浩特新雅医院、呼和浩特永康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予以收缴,并在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上述医疗机构广告审查申请。并要求呼和浩特市卫生局、武警总队卫生处和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卫生处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作出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医疗广告的监管,对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卫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典型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案例点评、广告监管提示、涉嫌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监测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社会公告力度,增强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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