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6日,重庆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广告监测中心对市级媒体的11家报纸,15个电视
频道,6个
广播频率发布的
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
广告68085条次,监测到涉嫌违法
广告151条次,违法率0.22%。 监测发现,部分严重违法报纸
广告有:《重庆晚报》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足太医气血理疗鞋”服装服饰
广告,普通产品宣传治疗疾病作用,涉嫌虚假夸大宣传;《重庆晨报》、《新女报》2010年6月2日发布的“纤丝鸟
美容美体会馆”
美容服务广告,对
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重庆晚报》2010年6月3日发布的“
武警医院”
医疗服务广告,涉嫌以
新闻形式发布
广告;《重庆商报》、《重庆时报》2010年6月6日发布的“时珍百草堂纳宝斯
食品系列”
广告,普通
食品涉嫌宣传保健功效。
违法
广播广告有:
音乐频率发布的“恒泽堂
化妆品”
化妆品
广告,对其产品功效进行夸大宣传;
经济频率发布的“强圣三宝胶囊”药品
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做效果证明,宣传保证治愈,同时含有买药赠药的促销内容;都市频率发布的“重庆市红十字会
医院”
医疗服务广告,含有医患热线沟通内容,并涉及
医疗技术。
处理措施:(一)对“足太医气血理疗鞋”、“西南整形
美容专科
医院”、“现代女子
医院”、“九龙坡区妇幼保健院”、“五洲女子
医院”、“丰姿堂专业美胸连锁机构”、“挺乃儿乳聊吧”、“京都薇薇贵妃乳霜”、“纤丝鸟
美容美体会馆”、“
武警医院”、“强圣三宝胶囊”、“恒泽堂
化妆品”
广告发出了违法提示,责令各媒体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
广告;(二)2010年6月4日,向《重庆晨报》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重庆晨报》对发布的“奥迪A5汽车销售”违法
广告依法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