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2家食企的43批次产品复查不合格

东莞42家食企的43批次产品复查不合格
2010-06-22 08:25:23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年第一季度,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了2009年第四季度和2010年第一季度经抽样检验严重不合格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完成整改的情况,并对其新生产的产品再次抽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查。检查中共抽取了125家企业的134批次产品,其中42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经复查不合格。
  根据检查结果,不合格食品主要是大肠杆菌、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等微生物指标超标。食品受微生物污染的程度从侧面反映了该食品的卫生质量状况。引起微生物指标超标的因素较多,一是企业未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和器具定期消毒清理,造成污染而转移到产品中;二是操作人员卫生意识差,生产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三是产品贮藏、运输环节控制不力、出厂检验把关不严或根本不进行出厂检验,质量得不到控制
  河粉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依然突出。二氧化硫残留主要来源于亚硫酸盐类化合物。旧标准中,河粉、米粉允许限量二氧化硫残留,但按新的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河粉、米粉不得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部分河粉、米粉生产厂家为了改善产品色泽,延长保质期,未按新标准实施生产,违法添加食品保险粉、焦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类作为漂白剂,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超标。不合格产品还涉及蜜饯、豆制品、酱油等产品。
  监测中还发现6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PET瓶,主要是垂直载压项目不合格。另有1批次纸杯脱色试验项目不合格。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中复查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公布,并将依法对被公布的生产企业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