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
社会经济生活中,诚信总是与失信、无信共存。全
社会特别是
政府和主流媒体的任务,是让绝大部分个人、企业和其他主体自觉或被迫遵守
信用管理制度,接受
社会诚信操守。要做到这一点,
政府和主流媒体首先要做到讲诚信、守
信用
在制度
建设和
管理方面,至少有三个
问题比较重要:一、制度
管理主体要考虑到制度
管理客体与之的博弈;二、要充分利用信息
技术手段,提高
信用管理制度的可
操作性及相应的严密性;三、成文制度的执行要有必要的刚性,对不执行者要有相应的惩戒
目前,
社会各主体都存在程度不一的失信行为,在
信用制度
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从根本上
解决“诚信危机”,首先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构
社会诚信体系,并通过具体的规制,形成制度对行为的强约束,进而有效维护各种
信用关系和机制
??在
上海,
社会诚信体系的
建设已经受到空前的关注。它不仅事关
上海率先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和新一轮
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对于提升城市竞争力、塑造城市形象和培育城市精神,都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诚信,诚实守信的缩略语。“信”,
信用之谓也。因此,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
信用管理制度的
系统。个人
信用管理制度、企业
信用管理制度、行业
信用管理制度和
政府信用管理制度,以及
信用信息采集制度、
信用约束与惩罚制度和
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都是这一
系统的基本要素。这里,
信用管理的核心是契约(合约)
管理,即契约的形成和执行。
现代市场
经济是
信用经济,
现代文明
社会是
信用社会,都要求诚信为本。在现实的
社会经济生活中,诚信总是与失信、无信共存。全
社会特别是
政府和主流媒体的任务,是让绝大部分个人、企业和其他主体自觉或被迫遵守
信用管理制度,接受
社会诚信操守。要做到这一点,
政府和主流媒体首先要做到讲诚信、守
信用。
政府是
社会最具公信力的组织,它及它的每一个成员(公务员)的诚信行为,对
社会诚信体系
建设具有根本的引导与示范作用。离开了
政府诚信,其他所有主体的诚信都难以自立与持久。由
政府和主流媒体在
社会的地位和影响所决定,它们的诚信行为将产生很大的正的外部性(外部性是
经济学术语,即一主体的行为对其他主体福利的影响),它们的失信行为则将产生很大的负的外部性。这是一个由许多经验事实证明的简单道理。
这个简单的道理还告诉我们,
社会诚信体系
建设需要制度与行为的良性互动。而且,惟有二者的良性互动,
社会诚信才能落到实处。与建立、完善
信用管理制度相比,诚信行为的蔚然成风是更加困难、更加长远的任务。当然,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我们还远未建立与
现代市场
经济、
现代文明
社会相适应的
信用管理制度,大量存在的行为失范、失信,就是这一客观现实的反映。要做到制度与行为的良性互动,制度的可
操作性和形成
更多的约定俗成是极为重要的若干环节。
任何制度
管理都是为了
解决问题。制度如果不具有
操作性或
操作性差,就不能有效
解决问题。
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工作,就是制度
建设和制度
管理。当前,在这一过程中,至少有三个
问题比较重要。其一,制度
管理主体要考虑到制度
管理客体与之的博弈。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个看起来很好的制度,但由于某种原因,受到
管理客体的抵制或变通,使之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因此,成文制度要在博弈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其二,要充分利用信息
技术的手段,提高
信用管理制度的可
操作性及相应的严密性。实践证明,信息
技术可以使许多原来无法
操作、难以严密的制度,变得可以
操作并严密起来。这是
技术创新对制度创新的贡献。其三,成文制度的执行要有必要的刚性,对不执行者要有相应的惩戒。
例如,对违反
信用管理制度的失信者,要使其付出伤筋动骨的失信成本,直至因为失信而破产。否则,
社会诚信体系的
建设就要付出高昂的成本。
制度(institution)有成文制度和不成文制度之分,后者就是所谓约定俗成。约定俗成一方面来自成文制度,一部分被长期有效遵守的成文制度,会逐渐成为约定俗成;另一方面来自
社会经济生活的自动生成,在成熟的
经济与
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往往比较多。从某种意义上说,约定俗成是执行成文制度的环境,它将自然地形成对行为的约束,所谓制度与行为的良性互动在这里得到了生动体现。我们要通过
政府带头守
信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在
社会诚信体系
建设的过程中,使执行成本低、效果好的约定俗成产生广泛的作用。
目前,
社会各主体都存在程度不一的失信行为,如
政府决策的随意性、干预企业的盲目性、监管市场有失公平性和行政审批缺乏规范性等;又如,企业恶意欠债逃债、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和上市公司想方设法“巧取豪夺”等。在
信用制度
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在个人
信用管理制度方面,主要存在
信用信息不全面、
信用评估缺乏标准、对失信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和惩罚机制等。这些
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人们参与
社会经济活动的信心,影响到了
经济与
社会的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
解决由上述行为构成的“诚信危机”,首先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构
社会诚信体系,并通过具体的规制,形成制度对行为的强约束,进而有效维护各种
信用关系和机制。同时要全面启动其他影响主体诚信行为的
方式和机制,如加快
政府改革,改变
政府对
社会的承诺
方式和内容,塑造责任
政府、服务
政府和有限
政府的新形象;依法惩罚各种失信行为,使之产生足够的警示和防范作用;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广义教育的正面作用,提高主体的自律性,使
更多的人自觉接受成文制度的约束和约定俗成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