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的缺失与治理
内容提要:我国企业
信用缺失
问题十分突出。要从根本上治理和防范企业
信用缺失风险,要建立以
信用中介和
法律建设为基础的企业
信用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
信用监督和约束机制,规范企业
信用行为。
当前,失信行为盛行,已成为我国經济正常运转的严重障碍。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因诚信缺失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约达5855亿元,其中逃废债务造成直接损失1800亿元,合同欺诈造成直接损失55亿元,假冒伪劣造成直接损失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款
交易所增加的
财务费用2000亿元。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加强企业
信用管理,不仅是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应对
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
一、当前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
商业信用缺失
根据企业家
调查系统2001年对
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
调查显示,企业
信用存在的首要
问题便是拖欠和违约。
1.企业间相互拖欠严重
企业之间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已成为
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2001年,据有关部门对全国5746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拖欠引发企业
信用缺失的
调查显示,在企业的应收账款7887亿元中,属于拖欠的应收账款约有5500亿元,占70%左右,账龄在3年以上,事实上难以收回的约占24%。许多企业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形成了“赖账
经济”,出现了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反常现象。
2.企业合同违约率高
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有 40亿份左右,合同标的140万亿元,但合同的履约率低。1990年以前的合同履约率是80%一90%,1990年以后的10年,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有些地区甚至才30%左右。2000年上半年,我国合同违约案件5338起,涉案金额达到16.3亿元。合同严肃性受到挑战。
此外,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也已经成为市场
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毒瘤。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合同诈骗犯罪5万多起,诈骗金额2000多亿元,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手段有20多种,令人瞠目结舌。
(二)金融
信用缺失
当前,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
银行债务,造成
银行不良贷款大幅增加,严重损害了
银行债权人的利益。据有关
调查统计,截至2000年末,在工、农、中、建、交5家
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改制企业,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其中,经过金融债权
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32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3%,逃废
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2%。
(三)
财务信用缺失
企业
财务信用缺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显示,2000年底,在对159户企业的抽查中,发现资产不实的有147户,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总额不实的有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减少利润19.45亿元。2002年初,审计署公布的对1290户国有企业审计结果显示,企业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
财务状况和成果的占60.46%。
(四)
商业信誉缺失
商业信誉缺失的典型表现就是企业规模化制假售假。据《
中国工商报》报道:2000年,仅工商行政
管理系统就查处假冒伪劣案23.05万起,比上年增长 95.61%,全国共捣毁制假窝点5.61万个,是上年的 4倍多。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无声地昭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要说具备起码的诚信,就是连最基本的经营道德也丧失了。
二、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1.企业等
经济主体
信用意识普遍淡薄
在计划
经济下,企业
信用意识很淡薄,而在当前
经济将轨过程中,由于市场
经济体制不完善,重建
信用制度,树立
信用观念,还缺乏应有的经验,因而企业
信用出现了混乱。
2.产权不清
产权是
信用的基础。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张维迎,2002)。由于企业产权不清晰,决策者的利益与企业
信用之间没有长远的关系。决策者只追求或注重眼前利益,不注重企业诚信。
3.缺乏一个有效的
社会信用信息
系统
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发生
信用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由于缺乏一个对企业、个人等
经济主体
信用信息详细记录的
系统,不仅使各
交易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十分明显,而且在客观上也起到了鼓励
交易主体优先选择一次性博弈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了
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4.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
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的
信用管理是
财务管理的一个专门组成部分,包括对应收账款和商品销售的
管理,对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所有主要客户
信用状况的
调查、征信和
管理,是企业
财务部门连接各业务部门的桥梁,也是企业筛选客户,并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的纽带。但现实中很少有企业设立专门进行内部
信用管理的部门、
机构或人员。这一重要
管理环节的普遍缺乏,必然导致失信行为大量发生。
5.
法律体系不完善
首先,缺乏有效的债权保护机制。现行
法律,如民法通则、票据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虽然对部分
信用行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保证,但不能涵盖全部
信用行为,特别是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约束不完善且不具有强制性。
其次,
信用监控机制不完善。至今尚未建立起作为发达市场
经济中
信用体系基础的
信用记录、征信组织和监督制度。对企业
信用及其他经营行为的记录和监督分散在工商、税务、
银行等不同部门,既难以形成完整的
信用记录,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更不可能为企业和
社会评价
经济主体承担
社会经济责任的能力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
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尚未形成。在企业融资、市场准入或退出等制度安排中,至今还没有形成对守
信用企业给予必要鼓励、对不守
信用的企业或企业法人给予严厉惩罚的规则。
社会上更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不讲
信用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也不能受到
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6.
政府行政部门对企业
信用活动介入不规范
一些地方
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为企业融资活动提供变相
信用担保,而在发生偿债
问题时,又推诿责任,任意逃废债务,更有部分地方
政府或
管理部门,干扰执法,纵容包庇不如期履约清偿债务的本地企业;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侵害债权人利益,严重影响
社会信用观念。
7.
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低
目前,虽然有一些为企业提供
信用服务的市场
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
机构、
信用调查机构等)和
信用产品(如
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
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企业
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
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
信用管理的动力。
三、企业信用缺失的防范与治理
要改善企业
信用状况,必须建立企业
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
信用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
系统工程,涉及到
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以及个人
信用等方方面面,不仅要从体制、机制、组织、技术、
法律等多方面进行考虑、设计,而且需要
政府、
银行、中介服务组织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方能实现。
1.加强
信用方面的法制建设,维护
信用秩序
建立企业
信用管理体系首先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
信用关系进行
管理的
法律、法规,把一切
信用活动纳入法制轨道,维护和培育良好的
信用秩序。制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
信用管理条例》等关于
信用管理的
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违约责任追究,明确失信的
法律边界,制裁形式,加大企业或个人失信成本,迫使其守信。另外,要加强执法力度,维护
法律的权威,使违法、违约侵犯他人利益者受到应有制裁。
2.加快
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和征信数据的开放
建立
政府、行业、征信
机构三个层次的资信数据库。各相关
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
信用数据和个人公共
信用数据以一定的形式向
社会开放,以保障这些
信用信息为
社会所知晓。
3.制定科学评级方法和评级指标体系,建立
信用信息披露及惩戒制度
科学评级方法和指标体系是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基础。应通过科学评估程序和分析方法,对各市场主体
信用水平进行客观公正分析。
建立信息披露和惩戒制度,形成
信用的
社会监督和约束机制。比如,对不讲
信用故意拖欠、恶意逃废贷款本息的企业,通过网络等各种媒体向
社会公开发布“黑榜”,并建立对
社会公开的违信信息数据库,使这些信息能被需要者及时查询,增加其违信成本。
4.建立企业内部
信用风险
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应建立一套科学的
信用风险
管理制度,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制度的最根本效能,在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对销售行为和
交易决策的制约机制。这种制约机制,不仅可以使企业的
交易决策权限和拖欠风险职责更加明确,以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而且会使企业销售
管理体制从目前的以对销售员的
管理为主,拓展到最终以对客户
管理为主的现代销售
管理模式上来。
5.强化
银行信用管理
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按照发放贷款的程序,将岗位制约、责任制约和程序制约纳入贷款
管理系统,对不同风险、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不同金额的贷款,分别确定审批权限,对贷款的经营、审批、
管理和保全分层次
管理,建立科学贷款决策、风险预警指标考核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
信用监测制度,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的
问题,对信贷风险进行从贷前
调查到贷后检查全程综合监测和考核。
6.加强对
信用行业的监管
当前迫切需要确立
信用行业的监管主体,改变长期以来我国
信用行业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并存的状况,这也有助于
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推出。
政府对与
信用活动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人员也必须加强监管。
在
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
信用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
信用管理和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关
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定征信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
信用评价标准;协调行业与
政府及各方面关系,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来源:
经济管理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
经济研究所 方晓霞 编辑程颖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产权、
政府与信誉》,三联书店,2002年版。
2.潘金生、安贺心、李志强:《
中国信用制度建设》,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石晓军、陈殿左:《
信用治理》,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年版。
4.
中国企业家
调查系统:“企业
信用:现状、
问题及对策——2002
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
调查报告 (节选)”,《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2年第16期。
5.叶帆;“试析我国企业
信用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现代企业
管理》,2002年第2期。
6.李迎丰:“从我国
信用建设存在的
问题谈
信用重建”,《红旗文稿》,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