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国家如何建立信用体系
信用问题之所以产生,在于不守
信用是有利可图的,所以,我们
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就是让那些不守
信用的人和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让那些守
信用的人和企业有很多便利。
信用问题阻碍
中国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已经阻碍了
中国经济发展,这是目前的共识。
严重的
信用问题是
中国经济转轨的伴生现象。一方面,当前的
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
经济向现代
经济过渡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商品的价值越来越高,因为流动性强,一次性
交易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当前的
中国经济是由计划
经济脱胎而出的,经历着从计划
经济向市场
经济的转变过程。在计划
经济条件下,
经济运行不是以市场
交易为
基础的,整个
社会被组织成为一个全国范围的单一企业。在那里,
经济资源由
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自己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配置,
信用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微不足道的辅助性手段、而且
信用手段只能由作为
政府出纳机关的国家
银行掌握;以避免资源配置的自发性为理由,企业之间的
商业信用是被严格禁止的。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
经济发展迅速,在
经济增长率方面,从1978年到现在的25年间,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9.4%,整个
经济规模增加了9.5倍,
交易产品的价值也越来越高。随着市场的发展,信息不对称的
问题必然产生并且程度越来越严重,于是对
信用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的
信用制度和
信用管理体系的
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这种要求,因而欺诈、赖帐等失信行为广泛发生。
另外,虽然我国
经济在改革后发展得非常快,可是在改革过程中,有大量的弱势群体(比如国有企业的老职工)出现;于是一些地方
政府就开了很多支票,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他们对这些支票的履行常常力不从心,从而不能信守承诺。
中国有句古话“上行下效”,当
政府失信的行为时有发生时,就很难避免企业不仿效。
信用问题的三大领域
具体而言,
中国的
信用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领域:国有企业的三角债,国有
银行的呆帐、坏帐,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以及
中介机构的无信誉等等。
国有企业的三角债和国有
银行的呆、坏帐是我国
经济发展过程中共生的现象,国有企业借钱不还的广泛存在造成了国有
银行日益积累的呆帐和坏帐,而
政府为了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只好要求国有
银行对国有企业继续进行行政性贷款。
很多人对这一
问题持这样一种看法:国有企业借钱不还和国有
银行呆、坏帐产生的原因在于二者都是国有的,因此
解决这一
问题的出路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
银行的私有化。事实上,前苏联、东欧等国的实践证伪了他们的看法。前苏联、东欧国家基本上实行了私有化,但是根据世界
银行的调查研究,它们的不少企业尤其是大企业,
政府给它的补贴在私有化以后比没有私有化之前更多。而且很多其他国家,比如韩国,它的很多大财团是完全私有的,但还是出现了许多
政府要
银行给予经营不好的企业政策性支持的情形。
我国国有企业的呆坏账,主要原因是由于承担了政策性负担,导致政策性亏损,对此负责的只能是
政府。由于这不是企业的责任,因此
政府必须给予企业补贴。
政府补贴的方式在1983年以前是财政拨款,1983年以后就由
银行的低息贷款取代。
问题在于,政策性负担到底有多少,一家企业也许还算得清,四十几万家企业如何算。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
政府难以甄别企业的亏损原因,造成企业以政策性负担为借口,把经营性不当所造成的亏损推给政策性亏损。
政府由于有政策性负担这个把柄在企业手中,所以企业不管是政策性亏损还是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都会把责任推给
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政府只有全部负责。
如果不把政策性负担消除,国家不得不继续给予国有企业支持,而
政府财政收入在国民
经济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为缓解矛盾就只能把给企业补贴的来源转向国有
银行,国有
银行延续承担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于是
银行体系也产生了信息不对称
问题以及相伴随的道德风险行为。
这就是国有企业借钱不还和国有
银行呆、坏帐产生的根源,所以
解决这些
信用问题应该消除其产生的根源:即应该把国有企业和国有
银行目前的政策性负担消除掉,让国有企业和国有
银行自己为自己的经营不好负责,
政府不必为它背负这个责任。若企业借钱还不了
银行,该破产的破产,该兼并的兼并等等。
关于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和
中介机构的无信誉
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在于欺骗带来的收益丰厚以及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或者即使存在惩罚机制力度也远远不够,即欺骗是有利可图的。
我国尚未建立起作为
信用体系
基础的
信用记录、征信组织和监督制度,对于企业真实信息的获取难度很大,同时又由于缺乏
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在企业融资、市场准入或退出等制度安排中,还没有形成对守
信用的企业给予必要的鼓励、对不守
信用的企业给予严厉惩罚的规则。
市场
经济发达国家中的通行做法是,
信用良好、
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中能够给予优先安排;
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的
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利率价格;企业如果数次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为制约和监督信息优势一方的不道德行为产生了作为第三方的
中介机构,比如说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但是
中介机构也可能成为欺骗的工具。一个真正有效的
中介机构实际上应该有自我的约束能力,而这个自我约束必须有
法律上的规范,也必须有自己价值的担保。在国外,一般会计师事务所在一定范围内是具有垄断地位的,这种垄断地位的确立与它的商标所建立的信誉价值是分不开的,如果出了
信用问题,像在安然事件中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一样,数十亿美元价值的
商业信誉就会毁于一旦。我们从
社会主义计划
经济向市场
经济过渡的过程当中,还没有形成这种真正有信誉的
中介机构。
建立
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是一个交换
经济,也是一个
信用经济。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增强全
社会的
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
基础、
法律为保障的
社会信用制度”,这是我国
信用建设的方向。有了这样的指导方向,在实践中我们如何来
解决现存的
信用问题,建立和健全我国的
社会信用体系呢?
信用问题之所以产生,在于不守
信用是有利可图的,所以,我们
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就是让那些不守
信用的人和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让那些守
信用的人和企业有很多便利。这是我们应该努力的目标。作为后发国家,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以比较快的速度通过立法,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
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任务是促进征信行业的发展,建立全国性的
信用数据库。没有真实、详尽的数据资料,任何
信用体系都无从谈起,不管是个人
信用体系,还是
商业信用体系。
为了对一个企业、一个自然人的
信用历史进行记录、分析,各相关
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人民
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
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
社会开放,以保障一部分企业的
信用信息被
社会知晓,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
全国性
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机制,即守
信用的企业在
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
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
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
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
商业机会。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
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在
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
社会惩罚。如果没有
数据库的话,以
银行贷款为例,经常会出现从工商
银行借钱不还,又到
中国银行去借不还,又到交通
银行去借,反正
银行方面也不互通信息。这就给不守
信用的人以很多可乘之机了。
在建立
数据库的情况下,不少
中介机构可以帮助
解决信用信息
问题,他们可以根据每个人过去的
信用状况来判断他的
信用度,以他经营的业务来评价这个借钱的企业经营以后的还债能力。如前所述,
解决信用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前面讲的有奖有惩。对好的企业和个人,他在借钱方面应有所方便。对
信用不好的企业和个人,
银行可以拒绝为他提供服务,也不允许他申请
信用卡。
在国内,建立一个全国的
信用体系,让跟
信用有关的,尤其是像金融
机构,可以从这个集中的体系里面了解每个企业、每个个人的
信用状况,来决定贷不贷款给对方。而且可以将不良纪录回馈给中央
信用体系,让这个人将来在贷款上有很多不方便。对那些
信用比较好的,当然可以以很多方式进行奖励,比如说提高
信用额度,贷款时利息率低一点等等。
一方面我们强调全国统一的
信用信息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全国统一的
信用信息变成另一种人事档案资料。一个全国统一的
信用信息应该有一定的规范。在国外,每人都拥有自己的
社会保障体系号码,根据这个号码,每个人都有权查询自己的
信用纪录,如果发现有不实纪录,对提供不实纪录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赔款。我们也应该如此建立全国统一的
信用纪录,依法使用,对提供假信息、不实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绳之于法。
目前
中国的征信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
政府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应尽快设立相应管理
机构,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提供
信用信息服务。此外,应加速制定《
社会信用信息法》,为
商业化的
社会征信
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
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
法律依据,要建立从
法律到规则、道德标准等一整套严格的约束机制,让干坏事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守规矩的人得到好处,改变目前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
法律基础的状况。同时还要保护企业的
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的隐私权。
建立
社会信用体系还有一点极其重要,即规范
政府行为,严格履行其对
社会的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执法部门要公正、廉明,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以提高
政府公信力,成为
社会诚信的表率。如能够如此,
社会信用风气就会蔚然成风。
( 北京大学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林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