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查显示: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质量有提升

安徽抽查显示: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质量有提升
2010-07-16 08:11:12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
  日前,安徽省质监局对太阳热水系统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在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和蚌埠市共抽取了30组样品,经检验,28组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93%。
  该局根据《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GB/T 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标准,检验项目涉及热性能、水质、耐压、过热保护、电气安全、外观、支架强度和刚度、贮热水箱、安全装置、空晒、外热冲击、淋雨12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安徽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整体质量状况较以往有了提升。
  产品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容水量等指标上。首先是部分产品热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热性能是衡量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热能的能力技术指标。日有用得热量(单天)是在一定太阳辐照量(8h,≥17MJ/m2)下,贮热水箱内的水温不低于规定值(45℃)时,单位轮廓采光面积贮热水箱内水的得热量。导致日有用得热量(单天)/平均日效率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设计不合理,采光轮廓面积大、容水量小,致使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过小;产品设计中片面追求温升,将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设计得过小;真空管数量少,增大了相邻两管之间的管间距。
  其次是部分产品容水量与标称不符。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称的容水量应为用户实际可用的水容量。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容水量标注偏差最大的达到-22.9%,超过标准要求偏差±5%(出口敞开式)的近4.6倍。
  再次是部分产品采光面积与标称不符。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称采光面积与实际轮廓采光面积的偏差≤3%。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采光面积标注偏差最大的达到-29.9%,超过标准要求偏差的近10倍。
  针对出现的问题,质监部门技术专家建议企业从控制贮热水箱容水量和采光面积的配比;提高真空管的质量水平,控制真空管的集热涂层以及真空度;采用优质的保温材料;提高贮热水箱的制造工艺、使用材料以及防腐涂层的质量等方面进行工艺的改进和原材料的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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