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质监局对太阳热水
系统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在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和蚌埠市共抽取了30组样品,经检验,28组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93%。
该局根据《家用太阳热水
系统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GB/T 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
系统技术条件》标准,检验项目涉及热性能、水质、耐压、过热保护、电气
安全、外观、支架强度和刚度、贮热水箱、
安全装置、空晒、外热冲击、淋雨12个项目,抽查
结果显示,安徽家用太阳热水
系统的
整体质量状况较以往有了提升。
产品
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太阳热水
系统热性能、容水量等指标上。首先是部分产品热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热性能是衡量家用太阳热水
系统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热能的能力
技术指标。日有用得热量(单天)是在一定太阳辐照量(8h,≥17MJ/m2)下,贮热水箱内的水温不低于规定值(45℃)时,单位轮廓采光面积贮热水箱内水的得热量。导致日有用得热量(单天)/平均日效率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
设计不合理,采光轮廓面积大、容水量小,致使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过小;产品
设计中片面追求温升,将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
设计得过小;真空管数量少,增大了相邻两管之间的管间距。
其次是部分产品容水量与标称不符。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称的容水量应为
用户实际可用的水容量。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容水量标注偏差最大的达到-22.9%,超过标准要求偏差±5%(出口敞开式)的近4.6倍。
再次是部分产品采光面积与标称不符。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称采光面积与实际轮廓采光面积的偏差≤3%。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采光面积标注偏差最大的达到-29.9%,超过标准要求偏差的近10倍。
针对出现的
问题,质监部门
技术专家建议企业从
控制贮热水箱容水量和采光面积的配比;提高真空管的
质量水平,
控制真空管的集热涂层以及真空度;采用
优质的保温材料;提高贮热水箱的
制造工艺、使用材料以及防腐涂层的
质量等方面进行工艺的改进和原材料的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