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调胃丹广告违法被曝光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佛慈调胃丹
刊登天数共计: 2天。2010年4月13日,2010年4月25日
贵阳晚报,规格23.3×34(整版)为1条,11.5×12为1条
违法表现: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认定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版)第十条第一款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版)第六条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版)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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