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左旋因子广告违法遭曝光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日本左旋因子
违法表现:
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认定依据:
《广告法》第四条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八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广告中声称:
1、“吃肉减肥:瘦了!马桶一层油30天瘦19斤!吃肉减肥:美了!饭前吃2粒“水桶”变“花瓶”……3粒“吃”掉1斤肉,瘦腰瘦腿瘦个够!”
2、“梁璐璐24岁,全身肥胖,服左旋因子30天,减重19斤……张若研31岁,产后肥胖服左旋因子40天,减重23斤。”
3、“第1天:手脚及肥肉堆积处微麻微热,不断有油汗排出,真是太爽了;第3--5天:有大量油便排出,脂肪越来越薄,皮肤光滑有弹性,臀翘了!胸挺了!第10天:腰围、臀围、大腿尺度明显缩小,身材高挑……一个月:赘肉被彻底“吃”净,丰乳、细腰、瘦脸、纤腿,完美身材无人能比,减重10--20斤……。”
4、“使用过各种减肥方法均告失败,已经绝望的人;想拥有标准身材的女人;想拥有魔鬼身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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