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法广告:丸美排毒养颜宝

涉嫌违法广告:丸美排毒养颜宝
2010-08-02 08:24:42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贵州省工商部门通报,丸美排毒养颜宝广告涉嫌违法。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准确,未表明出处,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丸美排毒养颜宝(保健品)
  播出天数共计:209天(截止2010年3月31日)
  播出时间共计:3658039秒
  违法表现:
  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没有广告标记,未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准确,未表明出处。
  认定依据:
  《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制止采访形式的广告通知工商广字(1997)第53号
  《广告法》第十条
  广告中声称“……新一代丸美排毒养颜宝具有强大的吸附能力一粒药丸最多可以吸附5倍淤积的阴毒,48小时内将宫腔内脱落坏死的上皮组织内细胞淤血病菌吸附于药丸上,并给宫腔内及卵巢滋生的肌瘤等起到层层护理的作用,使这些有害的组织与宫腔及卵巢内壁的连接面逐渐缩小,使得这些有害肌体萎缩最终排出体外……一个可以让您阴道炎、盆腔炎、宫颈糜烂、妇建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康复的产品,一个让你没有色斑、皱纹减轻、面色红润、皮肤娇嫩变得年轻漂亮的产品,国际最新生殖系统排毒养颜的明星产品,妇女健康联合会公布的健康用药信得过产品,连续3年全国百万女性健康调查问卷妇科用药选择率超过50%,事实可见疗效确切……特大喜讯:值此丸美排毒养颜宝上市三周年,销量已突破500万盒之际纹减轻、面色红润、皮肤娇嫩变得年轻漂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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