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09:18:40
文章来源:
眉山全搜索
7月30日-8月1日,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连续3天对眉山市
电视台
新闻综合
频道、公共
频道、
影视剧
频道发布的
医疗广告及户外
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共有5家
医疗机构发布了
医疗广告,其中市直管
医疗机构3家,东坡区管辖
医疗机构1家,外地(成都市)
医疗机构1家。
监测发现,除市直管1家
医疗机构发布的
医疗广告符合要求外,其余4家
医疗机构均存在违规发布
医疗广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1、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宫颈疾病乳腺疾病普查普治的宣传;2、未按要求在发布
医疗广告时同时标注
医疗广告审查证
明文号;3、发布的
医疗广告内容涉及
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4、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针对存在的
问题,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发布违规
医疗广告市直管两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规
医疗广告,并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华美妇科
医院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宫颈疾病乳腺疾病普查普治的宣传等
问题给予了卫生行政警告。对涉及东坡区、成都市相关
医疗机构发布违规
医疗广告的行为,将移送当地卫生监督
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