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25家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2010-08-06 09:05:31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连续两次受到警告仍不改正者将被勒令停业
  今年上半年,本市共发现涉嫌违法医疗广告114件,卫生部门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25家医疗机构进行警告处罚。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表示,根据新出台的《2010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罚仍拒不改正的,将被勒令停业。
  今年上半年,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抽查了主流报纸、杂志20余种,共计10819个版面。发现涉嫌违法医疗广告114件。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实施警告行政处罚29户次,累计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116分,涉及到25家医疗机构,其中,北京万寿康医院北京黎明医院北京中仁中医医院北京星源医疗美容医院被警告处罚两次。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罚仍拒不改正的,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遭受财产损失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或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处以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卫生局提醒市民,《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撤销、收回等情况,可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市民投诉举报可拨打北京市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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