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被暂停销售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被暂停销售
2010-09-01 09:00:56 文章来源: 第一食品网
  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0第4批查处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名单。名单显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八味石灰华丸”和“十味乳香散”,在延边晨报、新文化报等媒体多次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通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吉林省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局研究决定,特作出吉林省内暂停销售“八味石灰华丸”和“十味乳香散”等违法广告药品的决定。
  吉林省局并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继续把广告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发现违法药品广告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同时移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将违规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样件及时报送省局,以便对该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药品名称 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刊播时间 刊播媒介名称及版面 违法原因 暂停销售范围 违法广告涉及联系电话及药店
  八味石灰华丸 国药准字Z20083038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3.25/4.27 延边晨报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延边州范围内 广告中标示联系电话:0433-22733342273335广告中标示销售药店:延吉雨琪
  十味乳香散 国药准字Z20023288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3.27/4.28 新文化报37版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吉林省范围内 广告中标示联系电话:0431-88149788广告中标示销售药店:益和大药房(重庆路店、桂林商厦对面店)、红旗机康利药店、车百老东风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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