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行业信用评价证书、铭牌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10号)
各有关商会、协会:
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要求,行业信用评价证书和标牌要使用统一的样式和编号方法。现将信用评价的证书、标牌式样予以公布(见附件1、2、3,电子版请在全国整规办网站信用体系建设栏目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行业信用评价专题栏目中下载)。请各商会、协会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尺寸、材质自行制作。信用评价证书、标牌实行统一编号(见附件4),请各商会、协会按照编号方法自行编制。各商会、协会评价结果的有关信息要在各自网站公布,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传送至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 association@antifraud.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洁 宋光兰
联系电话:010-85226840 010-63192640
传真:010-85226836 010-63192649
E-mail: zhangjie_zg@mofcom.gov.cn
附件:1、信用评价证书封面样式(附光盘)
2、信用评价证书内页样式(附光盘)
3、信用评价标牌样式(附光盘)
4、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方法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2007年03月23日
附件1
信用评价证书封面样式
【我要评论】 【字体:大 中 小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
专家:不贷款 不刷卡 信用不一定就好 关于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整规办发[2005]29号)关于印发《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整规办发[2006]12号)关于开展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用客户话费当赌资 输了钱更输了信用关于报送行业信用评价进展情况并规范信息报送格式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