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近日,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场会在贵州省仁怀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全国工商系统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凡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国工商系统确定了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标志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项工作重点,明确了12个重点地区,确定了3批共29个重点案件并进行检查督导,曝光了一大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市场环境。
截至2月11日,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9.5万人次,检查经营户387.7万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9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955个,吊销营业执照1088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8万件,罚没金额1.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53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4.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好评,有效缓解了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中欧对话也对此给予肯定。
刘凡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之年、实现“五年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国工商系统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总局党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重点,学习借鉴现场会经验,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刘凡指出,当前要切实抓好专项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以重点案件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一是明确重点案件的范围,要重点抓好总局和各省已经确定的和将要确定的重点案件,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直接密切相关商品的案件,如食品、药品、农资,重点抓好跨区域、影响大,省里有要求的案件;二是明确具体措施,要实行重点案件查处责任制、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制;三是加强协调联动,让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一是增强宣传意识,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二是完善宣传方式,要积极运用平面媒体、影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注重宣传效果,要让社会认可工商部门的工作。
研究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制定长效治本之策,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协助《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做好法律执行的措施准备;二是针对市场的一些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创新、完善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以依法、规范、高效管理为目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
来自全国27个省(区、市)工商局领导和15个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