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双酚A婴幼儿奶瓶6月起禁止生产
本报讯 (记者吴鹏)含双酚A奶瓶即将走到尽头。六部委日前发出通知,6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双酚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之前本报曾连续报道,欧盟认为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它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
欧盟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
卫生部等六部委的文件称,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迁移的双酚A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但是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
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同时,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其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 释疑
双酚A禁用为何集中在奶瓶?
奶瓶常加热 双酚A易转移
昨日,记者对比发现,之前发出的征求意见稿表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而此次发出的最终公告,则限定为禁售含双酚A的“奶瓶”。
卫生部有关人士对本报解释说,奶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在使用前、后消毒加热,而在加热的时候,双酚A更容易转移到食品中,原文表述的婴幼儿食品容器的范围太宽泛,也不好界定,所以这次特定要召回奶瓶。
他同时表示,此前欧盟的公告中,也特定指的是禁售含有双酚A的奶瓶。
来源: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