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抽查食品发现企业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仍然存在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对全区范围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果冻、果汁饮料、碳酸饮料、膨化食品等儿童食品及糕点生产企业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305家企业共309个批次的果冻、果汁饮料、碳酸饮料、膨化食品等儿童食品及糕点,检验项目的选择主要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同时也考虑了产品的特性指标,检验项目包括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及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经检验,合格产品有247批次,其中碳酸饮料合格率为100%;膨化食品合格率为86.7%;果汁饮料合格率为80%;果冻合格率为80%;糕点合格率为78.8%;整体平均合格率为80%。
儿童食品及糕点产品不合格产品包括膨化食品(2批次)、果汁饮料(1批次)、果冻产品(1批次)及糕点(58批次)等共62批次,不合格项目分别是:果汁饮料的菌落总数超标;膨化食品的甜蜜素和大肠菌群超标;果冻产品超范围使用添加剂苯甲酸和糖精钠以及糕点产品重金属(其中铝:29个批次超标)、菌落总数、霉菌超标、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根据本次检验结果初步分析判断,造成儿童食品及糕点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二是企业在使用膨松剂、泡打粉等复合添加剂时不了解其中的成分,没控制好原辅材料的采购验证;三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生产环境洁净程度及关键控制点不符合要求,缺乏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一是采取有力措施,严把产品质量关。二是充分利用“三抓手”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贯彻“三抓手”监管工作机制,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严格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全面落实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严格管理对产品形成的整个生产体系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三是针对薄弱环节,实施重点整治。从生产源头狠抓食品质量,以促进广西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