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房企被罚超300万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介绍,价格主管部门日前对8个城市50多个在售楼盘开展明码标价情况检查,发现12家房地产企业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拟对这些公司依法分别处以2.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363.5万元。   价格主管部门在对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个城市50多个在售楼盘的检查中,发现8城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少数房地产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附:12家被罚房企名单
有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房企:
1.广州君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君华又一城”项目。
2.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保利花园”2期项目。
3.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祥云”项目。
4.陕西荣德置业有限公司“荣德棕榈阳光”项目。
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房企:
5.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万虹花园”项目。
6.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项目。
7.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泽轩、怡润轩”项目。
8.上海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源名都”项目。
9.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开发的“金域蓝湾”项目。
有已售房源标价不合规定等问题的房企:
10.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紫藤苑”项目。
11.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观澜时代”项目。
12.重庆好利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润丰·水尚”项目。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