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区联手促区域信用一体化 共建“信用东北”
黑龙江日报7月7日讯 为促进区域之间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改善区域整体信用环境,6日,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伊春市召开。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浙江、江苏、上海等多省市信用体系建设部门相关人士、信用协会负责人以及东北四省(区)诚信示范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是继长三角之后的又一个区域信用联合体。随着该体系的不断完善,四省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并初步建立了地区间信用联动机制,共同发出了建设“信用东北”的倡议,签署了区域信用合作框架协议,联合评定百家诚信示范企业,为深化东北四省(区)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会上,东北四省(区)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和“十二五”规划情况相互交流了经验,深入分析当前东北四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和办法,并规划下一步工作,特别是对东北四省(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区域联合工作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
会上,东北四省(区)还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互查协议;我省与浙江省、深圳市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互查协议,并开通互查系统。
东北网伊春7月7日电 7月6日,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省诚信办主任、省工信委主任孙在会上说,自2008年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共同签署《东北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总体合作方案》以来,四省(区)逐步实现了区域之间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希望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东北四省(区)信息建设合作,合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林管局副管局长安虎贲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市的基本情况。安虎贲表示,伊春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个省市区和兄弟地市在城信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伊春的实际,进一步推动全市诚信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会上,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信用主管部门领导分别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郑州市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发言。
会上,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共同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互查互通协议;浙江省、黑龙江省、深圳市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互查协议,并开通了互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