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局抽检19类食品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公布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显示,今年本市将对包括凉拌菜、熟肉制品等19类食品进行全市范围内的抽检。各单位在抽检工作中出现涉及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时,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向属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是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卫生局要求,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检查的食品为安全系数较低的19大类,包括凉拌菜、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水产类加工食品等。
据了解,去年本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显示,总体合格率达94.76%,其中鲜榨果蔬汁、小麦粉、植物油、糕点、面包等合格率为100%,但蘑菇罐头、淡水海水鱼虾、食用菌、凉拌菜等合格率分别为50%、61.11%、86.67%、95%。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