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虚假频遭诉讼 董监事高管责任险价码翻倍

 有媒体报道称,今年以来是中国赴美上市公司遭遇了集体诉讼最密集的阶段。针对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风险,《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了平安财险、人保财险、都邦保险、大地财险及苏黎世保险,了解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发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请问针对上市风险,公司有哪些相关险种?销售情况如何?

 平安财险:针对上市公司,我司有D&O产品(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除了该产品外,上市公司也可以投保其他如财产险、责任险等。

 大地财险:针对上市企业,目前我公司的主要险种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事责任险”),其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的一种责任保险。即作为一种董事救济制度,董事责任险可通过向董事及高管人员提供任职风险的转移机制,对其过失行为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进行补救,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投保董事高管责任在国外和香港市场是强制性要求,在国内是自愿投保。

 苏黎世:针对上市风险,我们公司目前有招股说明书保险、高管责任险等。

 人保财险:针对上市风险的险种,我们公司董监事高管责任险、招股说明书保险都有。

 都邦保险:我们公司目前有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从2009年便在保监会报备了,但至今这一块仍没有业务。目前暂无招股说明书保险。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公司对董监事责任险、招股说明书保险等持何种态度?是否会大力发展?

 平安财险:平安积极承保非美国上市企业的D&O,对于美国上市企业以及招股说明书责任采用较谨慎的态度。

 人保财险:我们公司对此非常积极,对其将来的发展前景很看好。中国目前有两千多家上市公司,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占不到5%,这有大环境的约束,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将来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

 目前,公司董监事高管责任险占的比重较高,招股说明书保险很少。因为招股说明书保险涉及的主体太多,面向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承保风险更高。人保在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招股说明书保险这类针对上市风险的业务方面是盈利的。这部分业务虽然在中国前景很好,但目前在我公司占比还不是很高,在整个责任险范畴中大约占1%。

 大地财险:在国内上市公司推广董事责任险,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该促进作用的发挥反过来又有赖于公司目前的治理结构,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入董事责任险可以实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所要求的制度创新。适应上述市场需求,我公司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等前提下积极尝试。

 都邦保险:保险讲究大数法则,但是针对上市风险的这些险种一单发生赔付,金额巨大,中小公司很难负担,国内目前采取共保形式,鉴于当前国内的法律环境和上市公司的诚信情况,我公司暂不会大力发展此险种。另一方面,受法律环境影响,国内上市公司考虑到成本,也很少主动投保此险种。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在国内目前的环境下,公司认为针对上市公司相关险种的推广有什么问题或困难?

 大地财险:自2002年平安保险公司在国内首推董事责任险至今,该险种并未获得预期的成功,国内上市公司的投保率不足2%,与美国95%的投保率相去甚远。究其原因,除了承保范围限于过失性风险、承保范围狭窄以及过失与故意行为难以认定等产品设计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缺陷也是制约董事责任险推广的重要原因。而且,当前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虽然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所能行使的职责和权利做出了规定,但对其所应承担的义务和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并不清晰,据此难以有效地追究其违反对公司的义务或对股东的责任,因此,公司董事、高管的法律责任风险并不大,其受到潜在责任威胁的危机感并不强,对董事责任险的潜在需求自然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当前,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是制约董事责任险推广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制约了董事责任险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应有作用的发挥。

 都邦保险:当前国内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与香港、美国相比,国内上市公司的投保情况如何?差别巨大的原因是什么?

 苏黎世:与国外相比,目前在国内法律风险较低,投资人、中小股民针对高管发起的诉讼很少见,所以,在国内上市的公司董监事责任险的购买率很低。在香港比国内高一些,投保率大约有60%,而在美国则高达95%以上,而国内目前不到5%。

 人保财险:法律环境、监管环境都存在很大差别。目前国内上市公司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客户应该有3%-5%,相信国内上市公司的保险意识会越来越强。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关于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目前公司有多少客户?有多少出险赔付?主要原因是什么?

 苏黎世:我们公司目前的客户中出现理赔的主要原因是财务数据误导、信息披露虚假。

 人保财险:客户不到一百家,有一家客户出险,正在核实,还没有确定是否为保险责任。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近年中国概念股被诉次数显著上升,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有没有涨价?

 苏黎世:从整个行业看,董监事高管责任险涨价比较明显,幅度在40%-50%。

 人保财险:董监事高管责任险近来涨价非常明显,风控能力强,比较有经验的公司一般涨价慢些,相反,有些公司则涨地特别多,三倍五倍都有。平均下来,应该是翻倍了吧。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相对于外资公司而言,中资公司在上市风险方面的产品开发似乎较缓慢,原因是什么?

 人保财险:董监事高管责任险本身就是舶来品,源自美国,所以外资公司,特别是母公司在美国的险企天然优势很明显,在这方面中资公司略显弱势。(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