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罚三总行擅自推迟取消密码挂失费时间 共580万

 18日,发改委在网站中公布了此前阶段对银行收费检查的处罚情况。其中,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由于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时间,分别受到了200万元和180万元的罚款。

 发改委检查发现,一些银行网点存在7月1日后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此外,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以下简称三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1日至5日违规收取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责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违规收费全额退还给客户;对于7月6日后仍在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除依法责令退还外,要处以违规收费金额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