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高利贷退潮追踪:天信担保涉嫌违规
“没有违规”—— 武平县天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天信担保”)和武平县经贸局的说法是否成立?
8月16日,福建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福建省不存在所谓融资性担保公司只要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就可开展短期借款一说。
这位负责人说,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定,以2010年3月8日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准。至于天信担保的情况,该委接到举报后,已转给龙岩经贸委核查,尚未反馈。
天信担保“投资”涉嫌违规
记者看到,《办法》第19条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而记者也查询到,天信担保企业登记表显示,天信担保的经营范围的确包括“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但《办法》第29条同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显然,天信担保对钟大华等人的“投资”,已超出《办法》规定范畴。
实际上,《办法》中唯一涉及5%的,即第41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在武平,武平县银监办和人行支行婉拒了本报记者的正式采访。银监办负责人认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主管单位是经贸局,银监办无监管权,同时认为,担保公司违规放贷“冲动期已过”。
谈及担保乱象成因,当地一位银行副行长直言不讳地指出,人行、银监不管,经贸局没能力管,无执法权,有关法规得不到执行。他还指出,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月息已超2分,一般企业难以承受,已成隐患。
武平人行支行行长邱永春去年10月则在《福建金融》杂志撰文指出,担保业的迅猛发展,导致武平县银行业存款额逐年减少,分流了银行业信贷资金,挤占了有限的信贷资源。
他在文中称,2008年武平仅1家担保公司,当年末银行业存款同比多增2.26亿元;2009年末担保公司增至26家,注册资本2.63亿元,银行业各项存款同比仅增1.77亿元;20l0年6月末,担保公司31家,注册资本3.68亿元,银行业各项存款同比少增1.28亿元,银行存款的增长与担保公司的增加形成反差,有着内在关联。
事实上,银行业对担保业的高门槛和通货膨胀,也是担保业偏离主业的重要原因。
本报记者调查得知,国家和福建省规定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但龙岩市则规定须在3000万元以上。
而武平县建行、农行和工行对担保公司的担保金要求分别是超1亿元、超1亿元和超8000万元。
一家担保公司负责人抱怨说,担保公司的正规业务提成只有2%。至3%。,面对当前的通胀率,不做“高利贷”,根本无法生存。“国有控股的可以忽略盈亏。”
担保业整顿犹未了
12日,武平县工商局对本报记者披露了该局受命整顿担保业的情况。
该局称,从2010年10月份起,该局对全县投资担保类公司进行全面整顿。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注册担保公司24家,注册资本3.47亿元,注册资本中最高10050万元,最低10万元。
其中,包括天信担保在内的4家为融资性担保企业,其他20家均为非融资性担保企业。
在整顿期间,全县共注销担保类公司6户,吊销1户,有4户正由该局检查大队进行年检实质审查,有3户进行清算组备案准备注销,8户未进行2010年度年检,正进入吊销程序。
该局表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6个月的,将吊销营业执照;对注册资金规模小的企业进行规劝,引导其转行业登记。同时,对到期未提交2010年度年检书式材料的此类企业,该局已启动吊销程序。
武平县担保业发展至今,亦与政府扶持密不可分。
官方资料显示,2009年,武平实行5年期限的县级财政奖励政策,规定担保机构对规模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的,前3年按担保贷款额2.5%进行财政奖励,后两年按年度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额的2%进行财政奖励等。
2010年4月25日,在“第六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武平县被授予“中国金融生态县”称号。
时下,仍有武平政府官员认为不能完全抹杀担保公司在信贷紧缩时期的融资作用,并认为出现乱象符合规律。“就像小孩子,总要跌跌撞撞才会长大,只要不危及生命。”
“先行先试当中,可能有一些东西未必非常符合规定,但是毕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16日,作为武平县融资性担保公司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武平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郑锦兴对本报记者表示,龙岩市批准每个县成立一家融资担保公司,天信公司是股份制新生事物,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若它偏离主业方向,政府会提醒其依法进行。
他说,武平经济相对困难,“金融可能有一点摸着石头过河的性质。”
8月13日,武平国投总经理李思庚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复称,将要求天信担保严格按照七部委的《办法》规定开展担保业务,严格按照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业务服务,积极主动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记者看到,《办法》第50条规定,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擅自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而第49条则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规给予处罚;未作处罚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